来源:火狐体育吧 发布时间:2025-06-14 19:11:15
⏰️ 申请小一入学的随迁子女,审核通过的,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入学结果(6月17日)
⭐️温馨提示: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到校办理转学报到手续的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 需在安置地(含货币安置地)、临时居住地入学的户籍未迁移的拆迁安置户子女,其监护人于5月16日前到原户籍地街镇办理相关手续。
2.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龙泉驿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区外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5月19日—22日提交至区教育局审核。
⏰️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4日—9日)(本区户籍、在本区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条件的适龄儿童)
1. 凡自愿报名民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完成公办小学网上信息采集(网上信息审核结果为“已登记”的,不有必要进行线下资料审核。网上信息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还需到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2. 同时具有公、民办学位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3. 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不再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以补录的民办学位为最终学位。
⏰️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核对、回蓉生信息采集(4月21日—25日)、随迁子女网上提交入学申请(4月1日—30日)、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
⏰️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16日—19日)
1. 已被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
2. 同时具有公、民办学位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3. 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不再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以补录的民办学位为最终学位。
可以参加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的学生有三类,一是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二是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三是其他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以上三种类型的小学毕业生和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能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025年秋季学期小一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因电脑随机录取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
3. 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需满足同时在校,如小升初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满足以上要求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5月29日查看审核结果(多子女入学中大孩直升民办初中,小孩申请多子女的资料审核6月15日17:00后可查看多子女申请结果)。
⭐️温馨提示: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前提是“因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校区)”,法定监护人在申请的时候需认真比照要求判断是不是满足条件。
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它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缓入学申请,并于5月19日—22日,携带本区户籍材料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材料,到户籍对应的登记点进行资料核验,经区教育局或街镇政府批准后方可缓学。
区教育局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市教育局将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学籍异动情况监测。